淄博信息港为您提供消息近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淄博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此次扩大了补贴范围,简化了申报流程。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领。
此次扩大了补贴范围,简化了申报流程。据悉,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至60周岁,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使50至60周岁从业人员也能享受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同时,将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范围。
淄博信息港消息显示申报人员除填写两份申请表外,也可以提供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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