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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信息港获悉:以后不能把电车什么的防漏到了

发布时间:2017-12-29 10:46:30
核心提示:  经常骑电动车的淄博人注意了,你经常把电动车停放楼道吗?或者在楼道里充电?这些习惯都要改改了!淄博信息港www.zibo6.com讯
  

经常骑电动车的淄博人注意了,

你经常把电动车停放楼道吗?

或者在楼道里充电?

这些习惯都要改改了!

淄博信息港www.zibo6.com讯记者

淄博人注意!小区楼道将全面禁停电动车!充电也不行!违者罚款!

2017-12-28淄博妈妈网

经常骑电动车的淄博人注意了,

你经常把电动车停放楼道吗?

或者在楼道里充电?

这些习惯都要改改了!

网络图片

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近年来,

电动车火灾多发,

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您知道电动车充电起火,

火有多猛?!烟有多快?!致命有多狠吗?!

据消防人员介绍:

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短路后

30秒出现明火,

3分钟火焰温度达1200度,

有毒气体浓烟会以

每秒1米的速度蔓延,

切断居民逃生通道。

居民一旦吸入三五口剧毒气体,

就会陷入昏迷,随后窒息死亡。

实验表明

一旦发生火灾

留给住户的逃生时间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短!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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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在楼梯间停放电动车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近年来,

电动车火灾多发,

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您知道电动车充电起火,

火有多猛?!烟有多快?!致命有多狠吗?!

据消防人员介绍:

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短路后

30秒出现明火,

3分钟火焰温度达1200度,

有毒气体浓烟会以

每秒1米的速度蔓延,

切断居民逃生通道。

居民一旦吸入三五口剧毒气体,

就会陷入昏迷,随后窒息死亡。

实验表明

一旦发生火灾

留给住户的逃生时间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短!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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