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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信息港报道:淄博人举报违法食品药品最高可奖50万!

发布时间:2017-12-27 18:54:08
核心提示:  根据最新印发的《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重奖食品药品违法举报人,举报人可获得单笔最高50万元的奖励。记者获
  根据最新印发的《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重奖食品药品违法举报人,举报人可获得单笔最高50万元的奖励。

记者获悉,通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到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要求相适应,淄博将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努力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淄博信息港 www.zibo6.com讯记者

根据最新印发的《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有关部门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奖励需超过50万元的,由食安办组织专家认定。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8%—10%(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

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5%—7%(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4%(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

违法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形给予200元—2000元奖励。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

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

其他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举报,经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的。

该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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