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信息港调查队获悉按照淄博高新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12月18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树礼亲自担任审判长,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连生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淄博高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为确保庭审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该案在庭审前召开了庭前会议,调查了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明确了争议焦点和庭审的重点。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等人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行为,系具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依法应当严惩。
淄博信息港部门获悉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历时三个半小时,全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并顺利结束。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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