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信息港编辑报道9月20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召开淄博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政府办公室、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同志发布《淄博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方案》,并就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进行解答。
前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试点的通知》,选取了淄博,烟台,潍坊,临沂,聊城5市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淄博市作为全省5个试点市之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让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有效倒逼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提升。
为更好推进淄博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试点工作,畅通了政务服务网、手机短信、窗口评价器或评议卡、大厅自助机、动态二维码等线上、线下5种评价渠道,实时归集评价数据,及时整改落实“差评”问题。线上评价还可以保留群众评价的私密空间,让群众大胆评、放心评。具体如下:
1.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评价。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市、区(县)两级网上办理事项均实现在线评价,内容涵盖办事指南、办事服务等各个方面,评价结果具体到每个办理事项,并能实现实时汇总。
2.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评价。以短信形式邀请在市、区(县)实体大厅办理事项的群众,作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评价,评价结果具体到每个办理事项,并能实时汇总到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3.通过窗口评价器或评议卡进行评价。办事企业、群众通过市、区(县)办事大厅现有窗口评价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具体到每个办理事项,并实时汇总到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在各类办事大厅设立评议信箱,每月末由市、区(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评议信箱的评议卡进行汇总,并录入“好差评”系统。
4.通过大厅自助机进行评价。对各类大厅自助机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好差评”功能,通过扫描身份证,调用业务信息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实时汇总到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5.通过动态二维码进行评价。群众办理事项时,自动生成动态评价二维码,群众通过政务服务APP扫描后进行评价,并实时汇总到淄博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淄博信息港讯息据了解,试点工作自8月16日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淄博市累计收到企业群众评价346542次,平均每天10192次;累计收到企业群众反映问题151个,都已及时得到整改或解决,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