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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20-02-15 11:55:11
核心提示: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是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现辖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引黄供水工程指挥部)、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是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现辖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引黄供水工程指挥部)、市引黄供水管理局(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市太河水库管理局、市萌山水库管理处、市水产管理处、市自来水公司、市河道管理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和市水利建安公司等10个局属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2个科级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438人。
  
  行政职能编辑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与渔业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与渔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全市水利与渔业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水质监测公报;协调全市水文工作。
  
  (三) 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向水域排污、新建和排污口应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五) 组织指导水政、渔政监察和水政、渔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协调处理跨市地间的水事纠纷。
  
  (六) 拟定水利与渔业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与渔业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指导水库库区移民扶贫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与渔业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 编制、审查市内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八)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较大河、湖、库等水域及其堤坝、岸线、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利与渔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与渔业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承担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较大河、湖、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三)负责渔政管理、渔船检验工作;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监督实施渔业捕捞、养殖、水产苗种的生产许可制度;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防疫以及渔业病害防治工作;参与水产品质量、渔用药物和饲料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城市供水:监管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
  
  (十五)研究制定全市供排水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供排水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供排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负责市属供排水企业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十六)根据市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的职责范围,具体承担农业生产、水利工程、城市供水、水利水电施工、森林防火、农业机械、气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以及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十七)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许可,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水产养殖许可,渔业捕捞许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洪泛区和蓄滞洪区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许可,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十八) 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
  
  [1]
  
  内设机构编辑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与渔业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访、信息、宣传、调研、督查、会务、接待、应急管理、后勤服务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与渔业职工队伍建设。
  
  (三)财务科
  
  负责提出水利与渔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水利与渔业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计划;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计划;负责市级水利资金和水利与渔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与渔业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管理、监督国家和省、市拨入各类经费的使用;对全市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经济工作。
  
  (四)水政科(挂市水政监察支队牌子)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水利与渔业法制建设规划和依法行政规划,起草有关水利与渔业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市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调处部门间和各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水政、渔政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水利与渔业系统的综合执法与涉水事件的查处;负责推进全市水利与渔业依法行政工作。
  
  (五)规划建设科
  
  起草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的审查、立项申报;编制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水利基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和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制度。
  
  (六)农村水利科(挂科技教育科牌子)
  
  起草全市农村水利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农村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利与渔业科学技术推广、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经营管理科
  
  起草全市供排水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供排水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供排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负责市属供排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负责市属供排水企业的经济指标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
  
  承担农业生产、水利工程、城市供水、水利水电施工、森林防火、农业机械、气象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以及相关部门及其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行政许可科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水利与渔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 [2]
  
  直属单位编辑
  
  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为正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市水利与渔业局领导,内设9个科室,下设1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市大武水源管理处),现有干部职工71人。主要职责是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照水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
  
  淄博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淄博市引黄供水工程指挥部)
  
  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市水利与渔业局领导,内设5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23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家和省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授予的行政监督指挥能,负责南水北调工程淄博段工程及地方配套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1990年3月起,淄博市引黄供水工程指挥部负责引黄供水建设管理工作,2000年10月之后,主要承担原有市引黄供水工程债务清偿结算工作。先后完成了复工前的工程决算、竣工财务决算、债权债务清理以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2009年4月,经淄博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机构名称调整为“淄博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保留淄博市引黄供水工程指挥部的牌子。
  
  淄博市引黄供水管理局(淄博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
  
  为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隶属市水利与渔业局领导,主要负责淄博市引黄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经营工业生产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的加工、销售,为山东省城市供水一级企业,注册资本3120万元,固定资产总额7.4亿元,现有干部职工总人数315人,供水能力为25万吨,实际供水量10万吨/日,供水范围覆盖张店、临淄、周村、桓台三区一县及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
  
  为正县级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内设20个科、室、站、所、公司,现有干部职工177人。太河水库总库容1.83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128亿立方米,死库容715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城乡供水、水力发电的大(二)型水库。枢纽工程为大坝,东、西溢洪道,输水洞,水电站。
  
  淄博市水产管理处
  
  为正县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市水利与渔业局领导编制1 7人,内设8个科室、站、中心。根据授权承担全市渔业行政管理、渔业执法监督、渔业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病害防治等工作。
  
  淄博市自来水公司
  
  为国有中型(一)企业,隶属市水利与渔业局领导,主要承担着淄博市中心城区和周边部分乡镇工业经营及人民生活用水的重任,现有员工1061人,水厂5座75mm以上口径管线480公里,资产总额2.59亿元,供水面积100余平方公里供水人口70万,深井57眼供水能力41万m3/日。
  
  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为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隶属市水利与渔业局领导,内设6个部、中心,现有在岗职工5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0人,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40人,各类注册执业建筑师、结构师、岩土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师造价师等20人。现持有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工程咨询乙级、造价咨询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和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工程测绘丙级等多项资质。主要业务为水利水电及水土保持工程测、绘规划、设计、咨询、监理等;河流综合治理、城市及工农业供排水规划设计;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水工建筑物及机电、金属结构设计;经济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监理;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评估及招标、技术论证、技术咨询;工业与民用建筑勘测设计。
  
  淄博市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为国有中型(二)企业,隶属市水利与渔业局领导,2002年资质就位核定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内设9个科、室、分公司、站,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0人,其中高、中级职称78人。公司注册资金2077万元,拥有各类主要施工机械设备184台套。主要可承包各类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各类基础工程与安装。 [3]
  
  获得荣誉编辑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4]
  
  地理位置编辑
  
  地址:北西六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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