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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国税局

发布时间:2020-02-14 10:18:49
核心提示: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是主管淄博市国税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11个行政科室、3个事业单位和1个直属单位,下辖9个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是主管淄博市国税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11个行政科室、3个事业单位和1个直属单位,下辖9个区县局(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和41个分局(所),现有国税干部1340人。
  
  2018年7月5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主要职责编辑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上级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税局(分局、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本地区税务代理的行政监管工作。
  
  (十六)承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
  
  领导信息编辑
  
  张文泉,男,1952年1月出生,山东潍坊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本科,现任淄博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王衍明,男,回族,1963年8月出生,山东临淄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淄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协助局长做好日常工作,分管人事科、收入核算科、所得税科、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票证中心、离退休干部科工作。
  
  戴继锋,男,1965年12月出生,山东郓城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淄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淄博市开发区国税局局长。
  
  杨林,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山东张店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负责协调印刷厂等工作。
  
  刘普照,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山东高密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现任淄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教育科、机关党办工作。
  
  赵长亮,男,1964年3月出生,山东广饶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现任淄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分管政策法规科、财务科、监察室、稽查局工作。 [3]
  
  机构设置编辑
  
  办公室
  
  制定市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法规科
  
  组织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流转税管理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办理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
  
  所得税管理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所得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科
  
  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度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
  
  征管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普通发票管理和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的行政监管工作
  
  财务管理科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市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预测和税源调查;重点税源管理;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的核算及检查;税收计划、重点税源、会计、统计的报表管理;税收计划、重点税源、会计、统计、票证应用软件的管理;税收(税款)资金运动检查
  
  人事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培训中心
  
  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包括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岗人员管理工作
  
  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内设综合选案科、案件审理科、稽查一、二、三、四科
  
  信息中心
  
  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综合应用;负责涉税软件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市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非计算机类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医疗保健、机关食堂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获得荣誉编辑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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