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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政府全额买单,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29 11:32:59
核心提示:  淄博信息港编辑报道对抗利奇马,淄博市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全力开展救灾工作,努力把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今日,记者从淄
  淄博信息港编辑报道对抗“利奇马”,淄博市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全力开展救灾工作,努力把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今日,记者从淄博市应急局了解到,目前淄博市已迅速启动淄博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理赔工作, 将为受灾群众的灾后重建助力护航。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政府全额买单,淄博市应急局代表淄博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主承保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等9家保险机构签订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合同,统一缴纳保费,具体负责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理赔管理等工作。保障对象为淄博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保险标的为人身、居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
  
  基本保障范围为,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
  
  基本保障额度为,以淄博市保费额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
  
  淄博信息港信息显示淄博市居民有涉及相关的损失,可以直接拨打客服热线95500进行报案,也可直接到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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