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信息港编辑报道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将施工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淄博市发布《淄博市建设领域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实施更严格的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存在扬尘污染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问题项目所属开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或将被清出淄博建筑市场。
淄博信息港详细讯息该《方案》针对房屋、市政、园林、公路、水利等施工工地提出具体整治标准,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扬尘治理管理力度,在原有各项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实施更严格的扬尘治理七项规定:对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项目进行曝光,点名通报问题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约谈存在扬尘污染问题项目的责任单位及企业法人;对存在扬尘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并记录不良行为;对扬尘污染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督查、省级督查或市级督查通报的项目,一票否决,取消其安全、质量等创优评先资格;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拒不整改或一年内三次被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查通报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所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责任人暂停其执业资格6个月;对扬尘管理不力、单个项目一年内三次或一年内累计三个项目出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通报的相关开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淄博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对扬尘污染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问题项目所属开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其清出淄博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