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信息港【报道】3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7月2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开始上线试运行。单位或个人用户的中型、重型货运车辆、低速车(在年审有效期内,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可提前7天申领所需通行道路的禁区通行证,也可在当天申领当天使用。
据了解,此次“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适用车型为中型、重型货运车辆、低速车(在年审有效期内,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不在系统的申领范围之内。单位或个人用户可提前7天申领所需通行道路的禁区通行证,也可在当天申领当天使用,申领的通行证时限为1—7天,当天使用的通行证有效期自申领成功的具体时分开始计算。
该“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分为“单位用户申领”和“本市车辆申领”两种登录方式,市民可以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淄博公安交警网”网页、“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按照系统页面的操作教程申领即可。
特别注意的是,“单位用户申领”适用于单位用户为与本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或运输合同的车辆办理通行证。单位用户使用该系统前,需要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信息采集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辖区公安交警中队办理信息采集之后,方可使用“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办理所需道路的禁区通行证。
据悉,“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试运行期间,暂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开放,互联网申领通行证可以同时选择多个区县的道路,同一车辆自动申领相同日期的通行证,只可选取公安交警部门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其中一种方式。对于部分道路不允许互联网申领的情况,如确实需要通行的,可以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窗口办理。
淄博信息港的报道资讯单位或个人用户申领成功的通行证,可使用普通A4纸横向打印后,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或保存二维码,以备执勤民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