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信息港【报道】6月28日上午,张店法院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村镇等部门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钉子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2005年,张店区马尚镇东北村进行旧村改造,与村民陈某某达成宅基地还房拆迁协议。2006年,东北村旧村改造一期工程结束以后,村委依约履行协议,陈某某分得两套返还拆迁住房。在领取住房钥匙时,陈某某再次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依据政策返还剩余住宅面积补偿款。2009年,随着东北村全面新农村住房建设推进,陈某某拒不履行原拆迁协议。2016年,东北村村委要求陈某某履行协议,陈某某还是予以拒绝,成为拆迁“钉子户”,导致旧村改造后续工程停滞。村民反映强烈,意见很大。村委多次同陈某某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5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陈某某按照与东北村村委签订的协议,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拆除义务。陈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7年10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某某上诉理由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某某执迷不悟,仍然拒绝履行约定义务。
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但陈某某和其丈夫始终不予配合。期间,经现场勘查,两次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多次向陈某某进行劝说教育,宣讲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后果,但陈某某仍然态度蛮横,拒不搬离。
28日,张店法院执行局与公安、消防、城管和村镇等单位联合行动。各路人员冒雨赶到东北村“钉子户”现场,按部就班,分工合作,即时展开强制执行措施。陈某某看到村、镇领导前来做工作,依然不依不饶,以爬上房顶相威胁。为防止发生意外,消防人员一面铺设气垫,一面将消防云梯伸向屋顶。执法人员冒雨攀爬上去,将陈某某架护到云梯护栏内平稳落地。执行法官当即向陈某某宣告强制执行令,并将其拘留带离现场。
显然,陈某某一家早有准备。两层旧楼内部所有值钱物品,已经搬运一空。村镇特意调用的两台厢式小货车,连一台也没有装满。执行人员认真清点、小心搬运完陈某某旧宅中的零星物品之后,拆迁行动随即开始。两台履带拆迁机械,东西两侧对进破拆, 仅仅用了一个多小时,便将“钉子”夷为平地。
环视四周,街宽路畅,超市繁荣,楼房群起。拆除了“钉子户”,像是揭掉了粘贴在城区要道处一块破烂膏药,也除去了令城区居民膈应添堵的一块魔病。
郑重提示
淄博信息港获悉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不可藐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些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拖延履行、心存侥幸、规避执行,终究自食苦果,唯有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