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信息港当地报道5月31日,淄博发布《关于货运车辆区域限行的通告》,将于6月10日起,对中型、重型柴油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进行全天限行。
据悉,限行区域为G205(不含)、S231(不含)、昌国路、东四路、淄河大道(不含)、原山大道(不含)、周隆路、正阳路、米山路、G309(不含)淄博段以内区域,以及其他区县的城市建成区。
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内的,应事先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淄博市禁行区域道路车辆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且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重型柴油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与实时诊断车载远程通讯终端的除外)、拖拉机、三轮汽车不予办理淄博市禁行区域道路车辆临时通行证。已办理的淄博市禁行区域道路车辆临时通行证于2019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
淄博信息港获悉通告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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