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龙江在讲话中指出,根据省、市委部署要求,以及全国、省人大法规清理常态化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上半年对淄博市现行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机构改革后的法规执法主管部门要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清理,6月30日前必须完成。
开展清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法规存在哪些问题,就修改哪些问题;确无保留、修改必要的,要坚决废止。清理结果,要经得起上位法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清理结束后,对拟废止、拟修改的法规,分期分批列入以后的年度立法计划予以废止或修改。实施今年的立法计划,要增强完成计划的责任感、紧迫感,争取工作主动性;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要树立精品意识,确保法规草案起草质量。
淄博信息港讯记者了解到,淄博自1993年9月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6件,修改25件,废止19件。截至目前,现行法规共57件。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的地方性法规共57件,涉及28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