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信息港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昨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8年淄博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按照预算法和政府债券分类管理要求,市级预算进行调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含置换一般债券收入)由年初的291.43亿元调整为289.85亿元,调减1.5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291.43亿元调整为289.85亿元,调减1.58亿元。
据介绍,2018年,省下达淄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7.17亿元,比年初人代会批准的市级预算安排数增加11.99亿元。市级安排使用23.6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公益性项目支出;转贷区县专项债券23.56亿元,由区县按转贷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0.52亿元,专项用于桓台县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2018年8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淄博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86.47亿元。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又两次核增淄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合计2.52亿元,核增后淄博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88.99亿元,比上年限额增加47.89亿元。
淄博信息港报道称按照预算法和政府债券分类管理要求,市级预算调整如下: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含置换一般债券收入)由年初的291.43亿元调整为289.85亿元,调减1.5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291.43亿元调整为289.85亿元,调减1.58亿元。